附件1
“南海区节能环保特色家庭”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主办单位
区妇联 区环保局 区文明办
二、活动宗旨
通过发掘热心环保的典型家庭,表彰先进,增强全社会的科学发展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,使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”的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使广大家庭成员从家庭小事做起,更好地为建设“资源节约型”和“环境友好型”社会各尽其责。
三、评选范围
南海户籍或在南海生活满2年以上的家庭。
四、评选条件
(1)家庭成员具备可持续发展观念和较强的环保意识,响应政府号召,积极支持环保工作,参与我区家庭节能实践活动以及“绿色社区”、和谐文明村创建活动。
(2)家庭成员在保护环境中有突出的事迹或成果。
(3)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,热心宣传环保,自觉抵制白色污染,注重绿色消费,自觉节约资源,积极利用环保性能源,参与各种环保活动和生态建设。
(4)热爱南海,家庭和睦,邻里团结,遵纪守法,具有一定的家庭特色。
五、评选办法
1.名额分配表(单位:户)
区直 桂城 罗村 九江 西樵 丹灶 狮山 大沥 里水
10 16 6 7 11 7 14 20 9
合计 100
2.各有关单位妇女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,认真筛选和推荐候选家庭,于12月30日前推荐材料交区妇联组织宣教科。每户候选家庭提交:
(1)推荐表及约1000字的家庭节能环保事迹(一式三份,附电子版)。区直家庭需加盖“所在单位意见”后提交;其他家庭需加盖“所在村(居)委会意见”、“镇(街道)妇联意见”、“镇(街道)计生部门意见”后提交。
(2)女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(一份,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。特殊情况可例外。
3.主办单位根据提交材料和考察意见,综合评定100户“南海区节能环保特色家庭”,并进行表彰奖励。
联系人:张丽君 崔丽卿
联系电话:86222261 86221985
电子邮箱:flxjk@nhwoman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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