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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海区妇女联合会来信来访工作处理流程

  南海区妇联妇女儿童工作科为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、来访的主管部门。

  一、 依据:
  1、 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;
  2、《广东省实施〈信访条例〉办法》。

  二、 范围 :
  1、直接受理人民群众向妇联反映的信访事项。
  2、接受上级机关转请区妇联处理的信访事项。
  3、接受其他单位转来应由妇联处理的信访事项。

  三、 接待时间和地点:
  1、设立受理人民群众来电 电话:86222381
  2、设立区妇联信访接待室 地址:南海大道区政府大院区妇联。
  3、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~12:00,下午2:30—5:00。
  4、领导接待日:每月15日上午8:00~12:00。
  5、法援中心妇女儿童权益部受理时间:每周三上午8:00—12:00;地点:桂园21座首层 咨询电话:86282380

  四、 处理原则:
  1、实事求是、重事实、重依据、重调查研究;
  2、按照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办事;
  3、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;
  4、谁主管、谁负责,及时、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。

  五、 规范及流程:
  1、来信受理、督办工作规范。
  (1)拆阅、登记:一般应在收信当日拆阅,3日内登记转办完毕。情况紧急的信件及时登记处理。
  (2)转发、处理:根据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转请有关单位及责任归属单位处理;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批;对区信访办查办件,市、区领导指示件,联名信和其他重要来信列入督办件。
  (3)复信:按《信访条例》要求,收信后5日内对初信(匿名信、姓名、地址不详除外)进行简复或电话回复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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